1. 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自觉遵守医院办理规则和要求,遵守科室办理,不搅扰医疗恢复训练正常作业,与恢复师友好合作。
2. 遵守医院对患者的医治和恢复训练,不得私自外请医师会诊、购药,如对医治、恢复训练有疑问或有其他要求,应与恢复师及时联络。
3. 与查房、医治和恢复训练时,应自动脱离医治室。如需了解患者病况,可与恢复师联络,不得私自翻阅病历。
5. 文明礼貌,讲究卫生,坚持室内清洁、规整、安静、有序。不在医治室吸烟、喧闹谈笑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纸屑、果皮,不坐卧医治床、或占用恢复设备设备。
6. 注意安全,不得在医治室运用电磁炉、电饭锅等高耗能电器蒸煮自带食物,日间陪同不得运用折叠床和躺椅在医治室歇息。